五、重组义务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1) 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2) 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3) 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企业应当将重组与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区别开。因为重组通常是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和组合,谋求现有资产效能的最大化;企业合并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本重组和规模扩张;而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减轻债务负担,债权人尽可能减少损失。
(一) 重组义务的确认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
首先,同时存在下列情况的,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1) 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2) 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企业制定了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并已经对外公告,使那些受其影响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合理预期企业将实施重组,这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推定义务。而管理层或董事会在资产负债表日前作出的重组决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形成一项推定义务,除非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经对外进行了公告,将重组计划传达给受其影响的各方,使他们形成了对企业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
其次,需要判断重组义务是否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个确认条件,即判断其承担的重组义务是否是现时义务、履行重组义务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重组义务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确认条件,才能将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例13-11】 20x9年12月31日,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关闭一个事业部。20x9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尚未将有关决定传达到受影响的各方,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实施该项决定,在20x9年12月31日,甲上市公司不应对此项决定确认预计负债。
【例13-12】 20x9年12月16日,乙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关闭A产品事业部,有关计划已获批准。至20x9年12月31日,关闭该事业部的决定已经向社会公告,受影响的公司职工、客户及供应商均收到了通知。如果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乙上市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在20x9年12月31日,乙上市公司应对此项决定确认预计负债。
(二) 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认预计负债金额。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并且与主体继续进行的活动无关的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因为这些支出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是重组义务。
由于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也不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如厂房、店面,有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
企业可以参照表13-1判断该项支出是否属于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
表13-1 与重组有关支出的判断表
支出项目包括不包括不包括的原因
自愿遣散√
强制遣散(如果自愿遣散目标未满足)√
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消费√
将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转移到继续使用的工厂√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剩余职工的再培训√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新经理的招聘成本√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推广公司新形象的营销成本√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对新营销网络的投资√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重组的未来可辨认经营损失(最新预计值)√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特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