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原则的应用
一、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诉讼,使之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因而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尚未裁决之前,对于被告者来说,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对于原告来说,则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资产。
仲裁,是指经济法的各方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裁决的一种活动。作为当事人一方,仲裁的结果在仲裁决定公布以前是不确定的,会构成一项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或者潜在资产。
【例13-6】 A公司20x9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 20x9年10月1日有一笔已到期的银行贷款本金10 000 000元,利息1 500 000元,A公司具有还款能力,但因与B银行存在其他经济纠纷,而未按时归还B银行的贷款,20x9年12月1日,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x9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对案件进行审理。A公司法律顾问人为败诉的可能性60%,预计将要支付的罚息、诉讼费用在1 000 000~1 200 000元之间,其中诉讼费50 000元。
(2) 20x7年10月6日,A公司委托银行向K公司贷款60 000 000元,由于经营困难,20x9年10月6日贷款到期时K公司无力偿还贷款,A公司依法起诉K公司,20x9年12月6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胜诉,责成K公司向A公司偿付贷款本息70 000 000元,并支付罚息及其他费用6 000 000元,两项合计76 000 000元,但由于种种原因,K公司未履行判决,直到20x9年12月31日,A公司尚未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在本例中,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 A公司败诉的可能性60%,即很可能败诉,则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预计负债:(1 000 000+1 200 000)÷2 = 1 100 000(元)
有关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50 000
营业外支出——罚息支出(1 100 000-50 000) 1 050 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B银行 1 100 000
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本公司欠B银行贷款于20x9年10月1日到期,到期本金和额利息合计11 500 000元,由于与B银行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故本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为此,B银行起诉本公司,除要求本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外,还要求支付罚息等费用。由于以上情况,本公司在20x9年12月31日确认了一项预计负债1 100 000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 虽然一审判决A公司胜诉,将很可能从K公司收回委托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但是由于K公司本身经营困难,该款项是否能全额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A公司20x9年12月31日不应确认资产,但应考虑该项委托贷款的减值问题。
A公司应在20x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本公司于20x7年10月6日委托银行向K公司贷款60 000 000元,K公司逾期未还,为此本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K公司。20x9年12月6日,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并可从K公司索偿款项76 000 000元,其中贷款本金60 000 000元、利息10 000 000元以及罚息等其他费用6 000 000元。截至20x9年12月31日,K公司未履行判决,本公司业未采取进一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