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是自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的一段时间。具体而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包括:
1. 报告年度次年的1月1日或报告期间下一期的第一天至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即以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2.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与实际对外公布日之间发生的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由此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再次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如果公司管理层由此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新的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对外公布的日期。
【例18-1】 甲上市公司20x9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于2x10年3月20日编制完成,注册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并签署审计报告的日期为2x10年4月15日,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x10年4月17日,财务报告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x10年4月21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x10年5月12日。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的规定。甲上市公司20x9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为2x10年1月1日至4月17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如果在2x10年4月17日~21日之间发生了重大事项,需要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或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假设经调整或说明后的财务报告再经董事会批准报出的日期为2x10年4月26日,实际报出的日期为2x10年4月29日,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为2x10年1月1日至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