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以下简称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以下简称非调整事项)。
(一) 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及所属会计期间已经存在某种情况,但当时并不知道其存在或者不能知道确切结果,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能够证实该情况的存在或者确切结果,则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日的情况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证据表明的情况与原来的估计和判断不完全一致,则需要对原来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
调整事项的特点是:(1) 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2) 对案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1) 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2) 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3)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4)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例18-2】 甲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客户起诉。20x9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判决,考虑到客户胜诉要求甲公司赔偿的可能性较大,甲公司为此确认了3 000 000元的预计负债。2x10年2月25日,在甲公司20x9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之前,人民法院判决客户胜诉,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款6 000 000元。
本例中,甲公司在20x9年12月31日结账时已经知道客户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不知道人民法院判决的确切结果,因此确认了3 000 000元的预计负债。2x10年2月25日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为甲公司预计负债的存在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此时,按照20x9年12月31日存在状况编制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已不能真实反映甲公司的实际情况,应据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进行调整。
(二) 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虽然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情况,但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1)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2) 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3) 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4)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5) 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6)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7)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8)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三) 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某一事项究竟是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取决于该事项表明的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货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是否已经存在。如该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已经存在,则属于调整事项;反之,则属于非调整事项。
【例18-3】 甲公司20x9年11月向乙公司出售原材料30 000 000元,根据销售合同,乙公司应在收到原材料后3个月内付款。至20x9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付款。假定甲公司在编制20x9年度财务报告时有两种情况:(1) 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根据掌握的资料判断,乙公司有可能破产清算,估计该应收账款将有30%无法收回,故按3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x10年1月10日,甲公司收到通知,乙公司已被宣告破产清算,甲公司估计有70%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2) 20x9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甲公司预计应收账款可按时收回;2x10年1月10日,乙公司遭受重大雪灾,导致甲公司60%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2x10年3月10日,甲公司的财务报告经批准对外公布。
本例中:(1) 导致甲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事实是乙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该事实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乙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只是证实了资产负债表日乙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因此,乙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导致甲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事项属于调整事项。(2) 导致甲公司应收账款损失的因素是雪灾,不可预计,应收账款发生损失这一事实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因此乙公司遭受雪灾导致甲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事项属于非调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