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二十章 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知识点一: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一)预算会计概述
1.预算会计体系构成
2.预算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
3.会计等式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此等式也是资产负债表编制的依据)
资产=负债+净资产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清真寺、教堂等。
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2.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一般会计核算原则
(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基本假设,与企业会计相同,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2)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的需要。与企业会计相同。
(3)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与企业会计相同。
(4)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基本原则,基本与企业会计相同。包括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可理解性、配比性、实际成本、谨慎性、划分费用和资本性的支出及重要性。
(5)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与企业会计要素的区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没有所有者权益和利润。
(6)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基本与企业会计相同。
总结: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核算和预算会计有很大区别,但和企业会计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不完全相同。
3.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三张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此外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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