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企业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①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②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③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④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对于债券赎回权在发行方的不影响此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界定,但主动权在投资方的则不可界定其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意图。
【要点提示】此知识点属多项选择题选材,一般以论断的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①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③其他情况。
【要点提示】此知识点属多项选择题选材,一般以论断的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①入账成本=买价-到期未收到的利息+交易费用;
②一般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债券买入时所含的未到期利息)
——利息调整(初始入账成本-债券购入时所含的未到期利息-债券面值)(溢价记借方,折价记贷方)
应收利息(债券买入时所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①会计处理原则
以债券的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测算各期利息收益
②一般账务处理
借:应收利息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票面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前提下,一般倒挤在借方。)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的实际价值×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溢价前提下,一般倒挤在贷方。)
(3)到期时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4)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取减值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减值计提后,后续利息收益=新的本金×旧利率
(5)未到期前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要点提示】持有至到期投资多见于计算题,以系统计算各项会计指标为主要方式,但近年来也常用于单项选择题测试,以其数据链条中某指标的计算为测试方式,常见测试指标有:①持有至到期投资入账成本的推算;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投资收益额的计算;③某时点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的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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