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企业出租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只有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该项目的工程物资盘盈应当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企业以经营租赁出租给子公司的房地产,应当作为母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但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作为企业集团的自用房地产。()
4.企业可以同时分别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5.企业可随意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6.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无论采用何种计量模式,均应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7.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根据需要将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也可以将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8.企业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所有者权益。()
9.无论采用哪种计量模式,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均应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0.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成本模式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