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公司2007年11月销售给B企业一批产品,销售500万元(不含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售成本400万元,货款于当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2007年12月25日接到B企业通知,B企业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A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B企业协商解决办法。A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应收账款585万元(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内,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1月10日双方协商未成,A公司收到B企业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A公司于2008年1月15日收到退回的产品,以及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假如该商品增值税率为17%,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A公司已经税务部门批准在应收款余额5‰的范围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扣除,除应收B企业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2008年2月15日完成了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A公司预计今后3年内均为盈利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时间性差异,并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5%提取法定益金。
要求:
1、编制A公司有关事项的处理分录;
2、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如下项目作出相应调整。
(二)达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能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所有劳务均属于工业性劳务。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达能公司销售商品为主营业务,提供劳务辅助业务。2001年12月,达能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试编制这些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1)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5万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
(2)12月2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2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达能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已确认销售收入200万元,并收到款项)。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达能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B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折让款项。
(3)12月4日,与C公司签订协议,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该协议规定,达能公司应在2002年5月1日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78万元。
(4)12月15日,与E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设备维修总价款为6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E公司验收合格。达能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20万元(均为修理入员工资)。12月31日,鉴于E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达能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17.55万元(含增值税额)。
(5)12月25日,与F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达能公司按代销协议价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商品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 2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商品已运往F公司。12月31日,达能公司收到F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20%,款项尚未收到。
(6)12月31日,与G公司签订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该合同规定,商品总价款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合同签订日,收到C公司预付的款项40万元,并存入银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
(7)12月31日,与H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25%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
(8)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当月1日所购全部商品。经查核,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达能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货要求。当日,收到A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退货款项。
根据上述资料,作出达能公司的账务处理。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2题,第1题22分,第2小题20分:共42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写出一级科目)
(一)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甲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根据税法规定,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在税前抵扣。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8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于2009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08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185万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一直未收回。
(2)2月25日,甲公司办公楼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3)2月26日,甲公司获知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丙公司账款25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
(4)3月5日,甲公司发现2008年度漏记某项生产设备折旧费用200万元,金额较大。至2008年12月31日,该生产设备生产的已完工尚未对外销售。
(5)3月15日,甲公司决定以2400万元收购丁上市公司股权。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甲公司将拥有丁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
(6)3月28日,甲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210万元。甲公司根据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将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作为盈余公积(本文由北 京 安 通 学 校 提 供 欢迎阅读),将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作为应付股利,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调整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要求:
(1)指出甲公司发生的上述⑴、⑵、⑶、⑷、⑸、⑹事项哪些属于调整事项。
(2)对于甲公司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
(3)填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表中各项目的调整金额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利润分配”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二)丰顺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丰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丰顺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
丰顺公司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8年2月28日完成。丰顺公司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08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08年4月30日。
丰顺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2007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其中,下述交易或事项中的(1)、(2)项于2008年2月26日发现,(3)、(4)、(5)项于2008年3月2日发现:
(1)1月1日,丰顺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丰顺公司支付341万元。
1月6日,丰顺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1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
丰顺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341
贷:主营业务收入2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l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
贷:库存商品150
(2)10月15日,丰顺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
10月15,丰顺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丰顺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丰顺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
丰顺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
贷:库存商品140
(3)12月1日,丰顺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为及时收回货款,丰顺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7万元。至12月31日,丰顺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117万元。
丰顺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库存商品80
(4)12月1日,丰顺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一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丰顺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月5日,丰顺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12月31日,丰顺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
丰顺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
贷:库存商品350
要求:
(1)逐项判断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
(2)对于其会计处理判断为不正确的,编制相应的调整会计分录(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会计分录可合并编制)。
(3)计算填列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相关项目的调整金额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