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时间定于2006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双休日照常办公)。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县(市、区)考生(含驻县单位)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股报名,市直考生(含驻梅单位)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同时附上本人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的相片)。
我市各报名点代码分别是:
市财政局0701,梅江区财政局0702,梅县财政局0703,
蕉岭县财政局0704,大埔县财政局0705,丰顺县财政局0706,
五华县财政局0707,兴宁市财政局0708,平远县财政局0709.
跨省报名的考生仍按原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各县(市、区)在考试报名工作过程中,应对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进行初步检查,发现报名信息错误应及时纠正,并于11月28日前将报名人数报市会计考办。
六、报考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各县(市、区)收取的考务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于12月10日前将考务费上缴市会计考办,由市集中上缴省会计考办。
七、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管理工作,确保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