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即2004年12月31日。
(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
报考初级资格人员,须参加“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2类科目(模块)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报考中级资格人员,须在“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和WPS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5类科目(模块)中任选3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
五、报名方式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单位报名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报名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先到本单位领取报名资料(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报名表、双面胶条等),按要求填涂好报名表和信息卡,贴好照片(报名卡上的照片要求为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尺寸为38mm×27mm,并保证照片表面光洁、平整、人像清晰。粘贴时注意阅读卡上的说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须为原件)到本单位报名。各单位审查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人事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号)要求,在证书发放前,须对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证书。
2、各主管部门于11月8-12日派人持单位介绍信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205房间)领取报名、教材征订等资料。
3、考生到各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时间为11月22-26日,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本单位报名地点。
4、各单位财务部门参与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
5、各主管部门人事处将本部门报名情况汇总后,于11月29日-12月3日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汇总时需携带的资料:(1)报名表(2)信息卡(3)汇总表(4)考务费(5)教材征订表。
(二)个人报名
1、个人报名的人员,于11月22-24日到青岛市人事局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地址:江西路62号、联系电话5820560、3255677、3255788:,联系人:王老师)和青岛理工大学(地址:抚顺路11号、联系电话:5071077、5071078,联系人:邵老师、董老师)设置的两个报名点领取报名资料(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报名表、双面胶条等);
2、报考者须按要求填涂好报名表和信息卡(报名表需加盖单位章),于11月29日-12月3日携带个人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均按要求贴好照片)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到领取报名资料的地点报名。
3、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4]85号)的精神,2005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以上两个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同上)。
(三)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4年度通过部分中级科目的考生,在2005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涂2004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5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4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其后果自负。
六、教材征订和培训
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青岛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教材征订时间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步。各单位财务部门在参与报名条件审查的同时,组织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和考前培训的报名组织工作。
七、组织领导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部署好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各项考试规定,及时将报名工作安排通知本单位报考人员,避免漏报情况的发生。同时,要严格把关,对报考人员的条件逐一审查,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