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追究责任,后果自负。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的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试收费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3元,考务费72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市州再留用考务费每人26元。
六、考试用书征订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在报名现场办理征订。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一是要把好报名质量关。要按照国家人事部3号令,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应认真审查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二是要采集考生照片,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要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要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并实行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的做法。四是要指定专人负责校对和复核报名信息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五是认真做好报名信息上报工作,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加大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时也要依据人事部3号令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报名时要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各级人事职考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部3号令,进一步加大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工作环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经济代码:01 | 中级 代码:3 初级 代码:4 |
工商管理 代码:01 | 经济基础知识 代码:1 专业知识与实务 代码:2 |
农业经济 代码:02 | |||
商业经济 代码:03 | |||
财政税收 代码:07 | |||
金融 代码:09 | |||
保险 代码:10 | |||
运输(水路)代码:11 | |||
运输(公路)代码:12 | |||
运输(铁路)代码:13 | |||
运输(民航)代码:14 | |||
人力资源 代码:15 | |||
邮电经济 代码:16 | |||
房地产经济 代码:17 | |||
旅游经济 代码:19 | |||
建筑经济 代码:21 |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