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吉人字[2007]4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考试报名时间:2007年5月9日至25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省中直报名点: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报考单位或个人统一到富锦路邮局大厅报名(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省人事厅大楼南侧50米)。
各市州报名点: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组织。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到报名点领取。表中有关考试类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名称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5.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由报考人员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有滚动成绩的考生必须填涂上年度档案号。要认真核对涂卡信息,表卡相关内容必须一致,确保准确无误。如填写或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科 目
11月3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可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经 济 |
中级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
大学本科 | 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 |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