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间
从2014年6月9日起至2014年9月5日12:00止。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的报考信息全部在网上提交。我市采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确认为主,现场缴费确认为辅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4381),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操作。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 KB以下(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5456552)。报名成功后未按期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要求同上)到指定报名点(详见附件1)现场辅助报名、缴费。各报名点于2014年9月5日前将考生签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报名成功后由报名点打印)及费用汇总后,报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逾期未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报名点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点现场报名的,由该报名点负责发放证书;网上报名的由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负责发放证书。
3、报考人员应对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对自己的报考条件及填写信息负责,如实填报。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被做出“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未达到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误报并通过审核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点和网站只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是否完整,不负责报考人员的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工作。在办证审核中,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五、报名收费
按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