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有关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应在10月24日至10月31日12:00前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或www.xapta.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或未领取准考证的,或准考证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4、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1月5日前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证书办理期限为合格标准下发后6个月以内,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5、报名咨询电话:85456551
七、考试用书征订
1、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7号)精神,2014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作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品种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2、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是考试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对报考人员了解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各报名点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统一征订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的规范教材,坚决杜绝推销盗版书的行为,对违规操作的报名点将严肃处理。
3、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的单位及报名点务必于6月25日前将经济考试用书预订单(附件3)交我中心考务一部,以便及时预订经济考试用书。联系人:王媛媛,电话:85456551。
征订工作结束后,考生若需教材,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可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