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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经济师中级财税预习纳税检查(8)

来源:233网校 2010-01-16 11:45:00

  消费税的检查

  学习要求:

  1.熟悉销售收入的检查内容

  2.了解销售数量的检查方法

  具体内容:

  销售收入的检查

  1.一般销售方式的检查

  一般销售方式分为缴款提货、预收货款、分期收款等,对此检查的内容与增值税检查基本相同。与增值税不同的是,消费税实行的价内税,其计提税金的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主要反映的是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等,但不包括增值税。

  【例题17:教材194页例9-10】

  2.视同销售方式检查

  视同销售行为在计算增值税的同时,应计算相应的消费税,并将消费税计入相应的账户之中。即:借: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企业发生视同销售行为,其计税价格确定顺序为:

  (1)为纳税人生产的同类产品的当月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加权平均计算。

  (2)当月无销售价格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时,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1一消费税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产品销售数量的检查

  1.销售数量的检查内容

  (1) 少开票,多发货,转移销售收入;

  (2) 账外结算,转移销售收入。

  2.销售数量的检查方法

  (1)以盘挤销倒挤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产成品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企业。

  本期产品销售数量=上期产品结存数量+本期产品完工数量-本期产品结存数量

  (2)以耗核产,以产核销测定法。它适用于产品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运用时,应抓住主要耗用材料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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