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检查
学习要求:
1.熟悉销售收入的检查内容
2.了解销售数量的检查方法
具体内容:
销售收入的检查
1.一般销售方式的检查
一般销售方式分为缴款提货、预收货款、分期收款等,对此检查的内容与增值税检查基本相同。与增值税不同的是,消费税实行的价内税,其计提税金的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主要反映的是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等,但不包括增值税。
【例题17:教材194页例9-10】
2.视同销售方式检查
视同销售行为在计算增值税的同时,应计算相应的消费税,并将消费税计入相应的账户之中。即:借: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企业发生视同销售行为,其计税价格确定顺序为:
(1)为纳税人生产的同类产品的当月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加权平均计算。
(2)当月无销售价格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时,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1一消费税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产品销售数量的检查
1.销售数量的检查内容
(1) 少开票,多发货,转移销售收入;
(2) 账外结算,转移销售收入。
2.销售数量的检查方法
(1)以盘挤销倒挤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产成品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企业。
本期产品销售数量=上期产品结存数量+本期产品完工数量-本期产品结存数量
(2)以耗核产,以产核销测定法。它适用于产品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运用时,应抓住主要耗用材料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