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计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是,逾期(1年)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回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从1995年6月1日起,除销售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其销售额征税。
6.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未进行修改)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以及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
注意两个问题:核算的顺序和组成计税价格
(1)核算的顺序:平均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2)组成计税价格
①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按10%计算
②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税法的规定计算。
7.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确定
凡属于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照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8.外汇销售额折合人民币销售额的计算
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
(三)含税销售额的转化
1.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掌握)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例1·计算题】某企业本期销售额为100万元,本期外购商品与劳务的价值为60万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答案】从理论上讲,增值额=100-60=40万元;应纳税额=40×17%=6.8万元。
实际中,应纳税额=(100-60)×17%=100×17%-60×17%=6.8万元
100×17%——销项税额;60×17%——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计算的增值税额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税额 =买价×扣除率(13%)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④运费计算的扣税额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其中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它杂费。
邮寄费不得扣除进项税额。
⑤混合、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纳税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损失。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自用消费品是指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摩托车等。
⑤上述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⑥兼营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规定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A.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B.除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4)进项税额的扣减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不允许抵扣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5)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按增值税欠税税额与期末留抵税额中较小的数字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1·单选题】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按照买价与(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A.13% B.10%
C.7% D.17%
【答案】A
【例2·单选题】增值税法规定,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
A.购进用于厂房建设的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进口货物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购进并发放给职工的保健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D.某家具厂被大火烧毁的木材的进项税额
【答案】B
【例3·多选题】(2008年,修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
A.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B.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所属的增值税税额
C.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所属的增值税税额
D.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E.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属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BCE
(二)简易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征收率的规定:3%
【例1·单选题】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某月外购原材料20000元,当月销售商品获得含增值税收入2575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750元 B.977.5元
C.772.5元 D.1030元
【答案】A
【解析】应纳增值税=25750/(1+3%)*3%=750元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中含消费税,但是不含增值税。
七、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
(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除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外,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