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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精讲班教辅(11)

来源:233网校 2010-11-2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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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税法与税制

  一、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税法的渊源

  税法属于成文法,而不是习惯法。税法的渊源主要就是成文法。

  1.税法的正式渊源

  (1)宪法

  (2)税收法律

  (3)税收法规

  (4)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5)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

  2.税法的非正式渊源

  (三)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确定国家征税和私人纳税义务的根本原则。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对国家的权力加以限制。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原则: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课税程序合法原则。

  二、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一)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一个历史的、财政的范畴。广义的税收制度是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制度又有另一种含义——税制结构: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税收制度的结构体系,即各税类、税种、税制要素等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构成的税制体系。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要素,税制构成要素,掌握)

  1.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指税法上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注意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概念。

  (2)征税对象

  也称作“征税客体”,指对什么课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它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外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了解征税范围、税类、税种、税目、计税依据、计税标准、税基、税源的概念。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反映各税种具体的征税范围。

  (3)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体现征税程度。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①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课税。

  ②累进税率

  理论上,累进税率分为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其中最常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九级全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某甲月应税所得额为490元,则应纳税额=490×5%=24.5元

  某乙月应税所得额为510元,则应纳税额=510×10%=51元

  应税所得额增加了20元

  应纳税额增加了26.5元,税后收益甲>乙

  在临界点附近容易出现税负增长超过所得增长的不公平现象。为此我国没有采用全额累进税率,而是采用了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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