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口退税管理
(一)出口退税的范围(熟悉)
1.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1)具备货物出口条件,给予退税的货物
①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还应取得由企业开具并经税务机关和银行(国库)签章的《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②必须报关离境;③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2)不具备货物出口条件,特准退税的货物,了解。
(3)具备货物出口条件,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不予退税的货物: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糖。
2.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
(3)特定出口退税企业:外轮供应公司、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例1?单选题】下列条件不属于出口货物退税必要条件的是( )
A.报关离境
B.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C.采用来料加工形式
D.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911080401]
【答案】C
(二)出口退税的形式
1.不征不退的形式
①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采取进口免税和出口不退税的作法
②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出口货物
2.免、抵、退形式
适用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免、抵、退"方法
免税: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抵税: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退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4)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
①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例1?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2002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34万元,上月末留抵税额为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911080402]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5%)=4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3=-16万元;即期末留抵税额为1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30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
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30-16=14万元
(5)新发生的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的处理
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3.先征后退的形式: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4.实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
【例1?多选题】( )采用不征不退的形式进行出口退税。
A.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出口货物
B.来料加工
C.进料加工
D.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
E.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
[911080403]
【答案】ABC
【例2?多选题】出口退税的形式主要包括( )。
A.征税不退税
B.不征不退
C.免、抵、退
D.先征后退
E.超税负返还
[911080404]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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