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省以下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创新
(一)“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创新
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地(市)级和县(市)级财政。
(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主要改革内容
1.预算管理体制 | 改变省管市、市管县的财政管理模式,基本上不调整财政收支范围 |
2.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助 | 省对下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按照规范的办法直接分配到县(市);省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直接分配下达到县(市) |
3.财政结算 | 年终财政结算项目、结算数额,由省财政直接结算到县(市) |
4.资金报解及调度 | 各市、县(市)国库根据财政体制规定,直接对中央、省报解财政库款,省财政直接确定各县(市)的资金留解比例,预算执行中的资金调度,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市) |
5.债务偿还 | 原县(市)各种债务由市与县(市)两级核实后,省财政分别转账到县(市),到期后由省财政直接对县(市)扣款。新增债务分别由市、县(市)财政部门直接向省财政办理有关手续并承诺偿还 |
(三)“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创新的成效(了解)
1.有利于发挥省级财政在省辖区域内对各市县财力差异的调控作用,帮助困难县解决财政运转困难,确保困难县财政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有利于省级财政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合理分配财力,加强资金调度,保证重点支出资金的及时拨付到位。
2.有利于减少财政管理级次,降低行政成本。
3.有利于避免地级市财政截留、挤占县财政的资金,避免地级市财政对县财政不恰当的财力集中。
4.有利于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二、“乡财县管”财政体制创新
(一)“乡财县管乡用”的概念
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实行县乡“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支、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
(二)“乡财县管”财政体制主要改革内容
1.县(市、区)对乡镇比照县直单位编制部门预算
2.统一设置财政收支结算账户,取消乡镇财政所设置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改为在乡镇财政所设置乡镇政府单位预算会计,负责乡村两级财务管理
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乡镇财政支出以年初预算为依据,按“先工资、后重点、再一般”的原则,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4.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乡镇政府采购预算,由乡镇根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市、区)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由县(市、区)政府采购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5.票据县级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其他税费征缴凭证等,其管理权归县(市、区)财政部门管理,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
(三)“乡财县管”财政体制创新的成效
1.统一了预算管理,加强了收支管理
2.规范了财务核算,减轻了农民负担
3.推进了乡镇公共财政改革的进程,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有利于推动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财政层级“扁平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