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工作
一、道路旅客运输行政管理
(一)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内容
1.辖区内道路客运线路、站场、运力、运量的规划管理;
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格管理;
3.经营范围的行政管理;
4.经营凭证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班车客运标志牌》的管理
5.经营管理制度的行政管理;
6.运输服务质量的行政管理;
7.运输市场的行政管理;
8.道路旅客运输有关价格和规费的行政管理
9.做好法定节假日和抢险、救灾、战备的旅客运输组织工作。
(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务管理
1.道路班车客运管理
2.道路包车客运管理;
3.道路旅游客运管理;
4.道路出租车客运管理;
5.农村客运管理;
6.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管理。
二、道路货物运输行政管理
(一)概念:指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对货物运输全过程及其有关的运输经济行为,进行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活动。
(二)内容
1.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实施程序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许可;
2.货运车辆管理;
3.货运经营管理。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务管理
1.道路货物运输的货源管理与运力调控;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3.道路快件与零担货物运输管理;
4.集装箱货物运输管理;
5.道路大型物件货物运输管理;
6.道路货物搬运与装卸管理。
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行政管理
(一)相关业务的含义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三项基本要求。
(二)客运站(场)行政管理
1.客运站(场)规划建设
(1)选择站址的基本原则
(2)建设布局
(3)站房建设规模
(4)车站各主要处所建筑面积
2.客运站(场)经营
(1)经营资格管理;
(2)服务管理;
(3)运行管理;
(4)安全管理;
(5)营收与票据管理。
(三)货运站行政管理
1.货运站规划建设: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城市规划情况及货源集散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具备配套的服务设施、设备等。
2.货运站经营
(1)经营许可管理;
(2)服务管理;
(3)运营管理;
(4)安全管理。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管理
1.含义:指运政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经营者进行资质认定、证书发放、引导、监督、协调、服务等一系列行政管理工作的总称。
2.内容:经营业许可管理、道路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行政管理和道路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
3.经营业务许可管理
(1)汽车维修经营的开业条件;
(2)摩托车修经营的开业条件;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开业条件。
4.经营业务行政管理:主要是机动车维修业户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
5.质量管理:为了保证和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所进行的调查、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检验、处理及信息反馈等各项活动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