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权综合指数
学习要求:
1、 掌握基期加权综合指数和报告期加权综合指数的含义和计算方法
2、 了解基期加权综合指数和报告期加权综合指数的特点和实际应用
具体内容:
加权综合指数是指通过加权来测定一组项目的综合变动状况。
较为常用的是基期加权综合指数和报告期加权综合指数。
(一)基期加权综合指数------拉氏指数。
1864年德国学者拉斯贝尔斯提出的。是在计算一组项目的综合指数时,把作为权数的各变量值固定在基期。
拉氏质量指数 (基期的数量作为权数)
拉氏数量指数 (基期的价格作为权数)
例题见教材221页
拉氏指数以基期变量值为权数,可以消除权数变动对指数的影响,不同时期的指数具有可比性。
拉氏价格指数尽管可以单纯反映价格的变动水平,但不能反映出消费量的变化,从实际生活角度看,人们更关心在报告期销售量条件下,由于价格变动对实际生活的影响,因此拉氏价格指数在实际中应用得很少;
拉氏数量指数是假定价格不变条件下报告期销售量的综合变动,不仅可以单纯反映出销售量的综合变动水平,也符合销售量指数的要求,因此,拉氏数量指数在实际中应用得较多。
(二)报告期加权综合指数----帕氏指数
1874年德国学者帕煦提出的,是在计算一组项目的综合指数时,把作为权数的变量值固定在报告期。
质量指数 (以报告期的数量作为权数)
数量指数 (以报告期的价格作为权数)
注意:帕氏指数因以报告期变量值为权数,不能消除权数变动对指数的影响,因而不同时期指数缺乏可比性;但帕氏指数可以同时反映出价格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具有比较明确的经济意义。帕氏数量指数在实际中很少用到,帕氏价格指数实际中应用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