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含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国民经济各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总额。
反映社会消费总需求的指标主要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最终消费。
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使用比最终消费更为普遍,最终消费可以准确描述消费需求,但时效性要差一些。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是由国家统计局根据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进行搜集和加工整理而得,调查对象包括有零售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业生产者。
统计涵盖的范围很广,但不包括:
(1) 售给国民经济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用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设备、工具等。
(2) 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作为转卖用的商品。
(3) 旧货寄售商店受托寄售卖出的商品。
(4) 服务业营业收入,邮局出售邮票的收入。
(5) 自来水、电力、煤气生产(供应)单位的产品供应收入。
(6) 农民之间商品销售。
三、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关系
最终消费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但在统计口径上有一些区别:
1、最终消费包括服务消费,而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不包括服务类消费额。
2、最终消费包括虚拟消费(如农民自产农产品的自我消费、自有住房的消费),而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不包括这部分。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售给居民的建造房屋用的建筑材料,最终消费不包括。
4、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包括对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非政府单位的商品零售额,最终消费不包括这部分商品价值。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售给政府单位的交通工具和电讯产品,最终消费则不包括。
从严格意义上讲:最终消费更接近理论上所讲的消费概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完全是消费的概念。
实践中一般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作反映消费需求变动的最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