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
第一节 国内生产总值(GDP)
一、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
1、含义: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也就是社会总产品价值扣除中间投入价值后的余额。
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范围是按一国常住单位界定。
常住单位一般是指在一国经济领土上从事经济活动在一年以上的单位,包括我国经济领土上的所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居民户,不包括我国在境外投资的单位。
2、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二、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
(一)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
它是从生产过程中价值形成的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方法。目前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以生产法为主。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国内生产总值=所有常住单位增加值之和
①总产出:是各单位生产的产品总量的价值。
②中间投入:是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它的计算范围与总产出相对应,即任何生产活动成果只要计入总产出,就要相应计算它的中间投入,它是一次性的使用和消耗,不含固定资产折旧。
③增加值: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是在生产过程中追加的价值,又叫做“附加值”。反映一定时期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二)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它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原始收入的角度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
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所有常住单位增加值之和。
1、劳动者报酬:
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应从单位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工资总额、福利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劳动报酬。
注:农户和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所获得的纯收益主要是劳动所得,也都列入劳动者报酬。
2、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不是新创造的价值,但也属于追加到劳动对象上的价值,即增加值的一部分。
3、生产税净额:
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应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是企业从事有关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应缴纳的各种税金、附加费和规费,如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企业管理费中各种税金等,是企业的利前税,不包括所得税。
4、营业盈余
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大致相当于营业利润,但要扣除从利润开支的工资和福利费。如果从政府获得生产补贴,应将补贴计入营业盈余中。
注:劳动者报酬为居民所得;
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为企业、单位所得;
生产税净额为政府所得。
(三)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
它是从社会最终使用的角度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最终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存货增加。
净出口:是一定时期货物和服务出口价值减去进口价值后的差额。
出口是本国向国外销售和无偿转让的货物和服务。
进口是本国向国外购买和无偿得到的货物和服务。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反映社会产品最终使用结果及其构成,是研究消费与投资规模及其比例关系和测算经济外向度的重要依据。
以上三种方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在理论上应当相等,称为“三面等值”,就是说,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总额,生产中获得的原始收入总额、社会最终使用的支出总额三者应当相等。但实践中,计算结果会出现一些差异,称为“统计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