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干预
政府对进出口贸易进行干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国外竞争者的损害,维持本国的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政府对国际贸易的干预包括进口贸易的干预和出口贸易的干预。
1、政府对进口贸易的干预
关税限制:征收高额进口关税来现值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外贸政策。
非关税限制——进口配额制、自愿出口限制、歧视性公共采购、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等。其中:
(1)进口配额: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产品的进口数量和金额加以直接限制的措施。
(2)自愿出口限制是指商品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愿限制某些商品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数量或出口金额。
(3)歧视性公共采购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有关法律制度,给予国内的供应商有限获得政府公共采购订单的措施,这种政策是对外国供应商的一种歧视。
2.对出口贸易的干预
政府干预出口贸易以刺激出口增加的主要措施是出口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间接补贴包括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
总结:
政府对进口贸易的干预 |
政府对出口贸易的干预 | |||
关税限制 | 出口 补贴 |
直接补贴 | ||
非关税限制 |
进口配额制 | 间接补贴 |
出口退税 | |
自愿出口限制 | 出口信贷 | |||
歧视性公共采购 | ||||
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