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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最新考试指南:第三十四章

来源:233网校 2014-09-30 08:54:00

考点五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的合并和分立
公司的合并和分立

 

类型

通知和公告

 

合并

 

吸收合并(A+B=A)
新设合并(A+B=C)

公司合并时应当自做出合并决}义之日起1 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A接到通知书之口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分立

——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l10口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口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公司的解散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的清算
公司的清算

 

清算组织

概述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l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其他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例7·单选题】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以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A.10
B.1 5
C.20
D.3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清算。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以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l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例8·多选题】公司出现一定情形时可以解散,这些情形包括(  )。
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股东会决议解散
C.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的
D.因公司分立需要解散的
E.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解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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