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基础知识笔记

2015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预习知识:第十二章

来源:233网校 2015-03-16 09:02:00
考点三 税制要素
(-)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1.纳税人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理解:
(1)负税人足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负税人=纳税人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负税人≠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它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的义务人。
2.课税对象
也称作“征税课体”,即税法规定的征税目的物,它是不同税种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现代税制下主要的课税对象有所得、消费和财富,与之相关的概念是税源、税目和计税依据。
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
税目: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制度。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3.税率
税率

 

概念

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量)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
节,体现征税的深度
应征税额=课税对象×税率


 

 

比例税率

对同-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大小,都按同-比例征税的税率

-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如增值税、营业税

基本形式

 

 

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的-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

-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收

累进税率

包括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二)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纳税环节。
2.纳税期限: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3.减税免税: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种特殊规定。
4.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5.纳税地点。
【例5·单选题】下列税制要素中,(  )是不同税种之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A.税率
B.纳税人
C.课税对象
D.纳税环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税制要素。课税对象是不同税种之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2015最新信息:233网校讲师指导2015年经济师复习备考全年规划报考指南考试科目

  真题推荐:2004-2014中级经济师真题及答案 2005年-2014初级经济师真题及答案

  考试交流区:QQ群:313457624 316048990 326276316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5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提供了2015年经济师初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点击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