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机构的种类(掌握)
(一)直接金融机构与间接金融机构——按融资方式不同分
直接金融机构是在直接融资领域,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直接金融机构有: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
间接金融机构提它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从资金盈余者的手中筹集资金,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资金的短缺者提供资金,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典型的间接金融机构。
两类金融机构最明显的区别:直接金融机构一般不发行以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而间接金融机构发行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来筹集资金。
(二)金融调控监管机构与金融运行机构——按从事金融活动的目的不同分
金融调控监管机构是指承担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责任,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如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
金融运行机构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公众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而开展经营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
注:并非所有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均为金融调控监管机构,有的非盈利金融机构也是金融运行机构,如政策性金融机构。
(三)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按金融机构业务特征分
银行一般以存款、放款、汇兑、结算为核心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能创造信用货币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泛指除银行以外的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包括保险、证券、信托、租赁和投资机构。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是否承担政策性业务
政策性金融机构通常是一国国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能力,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保证宏观经济协调发展而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以获得政策资金或税收方面支持的金融机构。农发展、中国进出中银行(原还有国开行)。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一般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其经营目标是获得利润。
(五)其他种类——按金融机构所经营金融业务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分
存款性金融机构、投资性金融机构、契约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
另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经济统计的角度(交易主体或资金收支)将金融机构分为:中央银行、存款类公司、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信贷公司)、金融辅助机构(证券经纪人、贷款经纪人、债券发行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衍生工具机构、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
[例]在我国投资银行属于(ADE)类型的金融机构
A、直接金融机构
B、金融监管机构
C、存款类金融机构
D、商业性金融机构
E、投资性金融机构
三、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掌握)
现代金融机构体系通常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由以经营信贷业务为主的银行和以提供各类融资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构成的系统。
(一)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是吸收个人和机构存款,并发放贷款的金融中介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
1、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款、贷款和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
吸收活期存款、创造信用货币是商业银行最明显的特征。
所有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是历史最悠久、资本最雄厚、体系最庞大、业务范围最广、掌握金融资源最多的金融机构。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最大。
2、储蓄银行
储蓄银行是专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将资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和公司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并为居民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储蓄银行以投资收益与存款利息差额为利润主要来源。
不同国家对储蓄银行的名称不同:互助储蓄银行、住房储蓄银行、国民储蓄银行、储蓄贷款协会、邮政储汇局。
3、信用合作社
信用合作社是城乡居民集资合股而组成的合作金融组织,是为合作社社员办理存款、放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例]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最本质的区别(D)
A、吸收存款
B、发放贷款
C、投资债券、股票等金融产品
D、吸收活期存款、创造信用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