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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专业预习精讲班教辅(14)

来源:233网校 2010-12-09 08:56:00
导读:导读:2011年经济师考试定于11月5日举行,考试大为帮助考生备考2011年经济师考试,特整理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专业预习讲义供考生参考。

  2.4 索赔程序(五步)

  ■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一通知一报告)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

  ◇递交索赔报告-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

  ◇工程师有不立即处理索赔的权力

  ■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三步)

  →在不确认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各项纪录,分析索赔证据

  →依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看承包人提出的补偿是否合理

  →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天数

  ◇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三项)

  →与合同对照,事件确实造成了承包人成本的额外支出与工期的延误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审查(五步)

  →事行事态调查,分析了解事件经过与前因后果

  →对损害事件原因进行分析

  →分析索赔事由

  →对实际损失进行分析

  →对证据资料进行分析

  ■工程师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工程师核查后确定应予补偿的额度

  →与承包人要求有差距时进行协商

  ◇工程师做出索赔处理决定

  →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如未答复视为已认可索赔

  →索赔事件持续进行,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进行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师的处理不是终局决定,对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承包人不满意,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处理

  ■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时,报请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处理意见

  ◇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可签发证书

  ■承包人是否接受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处理决定,索赔事件处理结束

  ◇承包人不同意,即引起合同争议,可以协商、仲裁、诉讼

  【2008年真题·单选题】按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于(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A.7

  B.14

  C.2l

  D.28

  [答案]D

  [解析]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否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2005年真题·单选题】按索赔程序,工程中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中( )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A.7

  B.28

  C.30

  D.42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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