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本的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劳务)成本: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它既包括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费用,也包括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生产(劳务)成本”账户,进行成本核算。该账户借方反映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贷方反映完工入库产品和已实现销售的劳务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应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完工的产品成本或尚未实现销售的劳务成本。该账户应按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农产品成本通常应按产品生产周期计算。发生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时,要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能够分清属于某种产品负担的,就直接归集计入该种产品成本;不能区分的,可采用一定方法分配,最后将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直接或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记入“生产(劳务)成本”账户的借方。农产品收获入库时,转入农产品成本,借记“库存物资”账户,贷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工业产品,应当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进行计算。发生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时,借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物资”、“应付工资”、“内部往来”、“应付款”、“现金”等账户。产品完工入库时,将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的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转入产品成本,借记“库存物资”账户,贷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提供劳务,应按成本对象归集费用项目。直接或分别计入劳务成本,借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物资”、“应付工资”、“内部往来”、“应付款”、“现金”等账户。对外提供劳务实现销售时,借记“经营支出”账户,贷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