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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学习笔记14.3: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

来源:233网校 2011-08-15 08:54:00
导读:导读:为帮助考生查漏补缺,务实基础,考试大特整理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学习笔记供考生参考。点击查看汇总

  二、集体合同的签订

  掌握:集体合同签订的主体、订立的程序;

  (一)集体合同签订的主体

  主体:工会(没有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代表);企业

  (二)、集体合同的类型

  1.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等专项合同。

  2.区域性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或订立的区域性合同。

  (三)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

  1.集体协商代表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

  2.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3.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4.集体合同的审查

  5.集体合同生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集体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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