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人力资源笔记

2013经济师考试《中级人力资源》知识点:第15章

来源:233网校 2013-02-20 10:54:00

  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争议调解:

  (一)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1.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其他调解组织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体现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的“三方原则”。

  (2)仲裁委员会之间并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

  (3)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3.人民法院

  (二)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员和仲裁程序:

  (一)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

  4.律师执业满3年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规定

  第一,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

  第二,书面仲裁申请。

  第三,受理。

  第四,反申请。

  第五,开庭和裁决。

  第六,终局裁决。

  第七,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八,仲裁公开。

  第九,仲裁费用。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三)仲裁管辖

  1.实行地域管辖

  2.申请人选择

  3.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四)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五)仲裁案卷

  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5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l0年。

  相同系列>>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基础精讲班教辅汇总

  相关推荐:
  
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章节习题汇总
  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必备公式
  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章节辅导 模拟题汇总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提供了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