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培训:管理条例2
(七)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的维护有了法律保障。来源:www.examda.com
1、《条例》第十五条对建设工程造价中规费的项目及计取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体现了两层含义:一是明确了规费的具体项目,包括劳动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住房公积金、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费用;二是要求将规费列入工程总价,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取消或降低。具体的标准,将在《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中核定。
2、《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应当设立招标限价。
3、《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未办清工程竣工结算的,不得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手续。
4.《条例》有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条款等。来源:考试大
以上这些规定,依法维护了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合法权益,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止和解决工程拖欠款、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效力。
(八)明确规定了工程造价编制、审核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计价行为规范。
1、关于建设单位:在国家和其他省市还无规定前,《条例》根据我省实际,在第十七条中规定:有3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建设单位,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编制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标底,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文件。不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者审核。
2、关于勘察、设计单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可以编制或者审核与勘察、设计资质范围和等级相适应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3、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由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2)《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编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3)《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遵守本条例规定,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4)《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用欺骗手段取得执业资质;
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转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来源:考试大
不按照国家和本省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规定计价;
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不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4、关于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1)《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造价员资格,并只能注册于一个单位,方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2)《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用欺骗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大论坛
未经注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造价员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活动;
在申请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出借、出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来源:考试大
不按照国家和本省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规定计价。
(九)明确规定了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
条例《第十条》在鼓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计价中开发、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同时,要求采用本省统一计价依据开发并使用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使运用计价软件计算得出的工程造价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因计价软件错误而导致工程造价成果的误差和错误,使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得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十)加强和完善了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条例》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
1、关于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条例》第三条既明确了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又明确了所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也明确了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执行国务院行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应职责。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执行国务院行业工程造价依据的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权限范围内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考试大-全国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2、为体现工程造价的依法监督管理,《条例》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条例》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由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并及时调整。
(2)《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3)《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造价的各项制度,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及时提供计价依据,定期采集、整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并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必要的技术鉴定。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4)《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及合同价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被检查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以上这些方面的规定,对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强化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
(十一)明确了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及规定。《条例》区分不同情况,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设定了具体的处罚条款,这些处罚规定对于《条例》的依法贯彻实施,对于强化工程造价的依法管理,对于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十分必要的。
1、《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按照计价依据的规定计价或者不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结算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额5%的罚款。
1、《条例》第十五条对建设工程造价中规费的项目及计取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体现了两层含义:一是明确了规费的具体项目,包括劳动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住房公积金、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费用;二是要求将规费列入工程总价,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取消或降低。具体的标准,将在《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中核定。
2、《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应当设立招标限价。
3、《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未办清工程竣工结算的,不得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手续。
4.《条例》有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条款等。来源:考试大
以上这些规定,依法维护了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合法权益,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止和解决工程拖欠款、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效力。
(八)明确规定了工程造价编制、审核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计价行为规范。
1、关于建设单位:在国家和其他省市还无规定前,《条例》根据我省实际,在第十七条中规定:有3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建设单位,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编制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标底,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文件。不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者审核。
2、关于勘察、设计单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可以编制或者审核与勘察、设计资质范围和等级相适应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3、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由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2)《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编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3)《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遵守本条例规定,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4)《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用欺骗手段取得执业资质;
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转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来源:考试大
不按照国家和本省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规定计价;
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不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4、关于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1)《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造价员资格,并只能注册于一个单位,方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2)《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用欺骗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大论坛
未经注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造价员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活动;
在申请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出借、出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来源:考试大
不按照国家和本省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规定计价。
(九)明确规定了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
条例《第十条》在鼓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计价中开发、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同时,要求采用本省统一计价依据开发并使用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使运用计价软件计算得出的工程造价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因计价软件错误而导致工程造价成果的误差和错误,使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得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十)加强和完善了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条例》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
1、关于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条例》第三条既明确了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又明确了所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也明确了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执行国务院行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应职责。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执行国务院行业工程造价依据的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权限范围内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考试大-全国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2、为体现工程造价的依法监督管理,《条例》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条例》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由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并及时调整。
(2)《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3)《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造价的各项制度,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及时提供计价依据,定期采集、整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并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必要的技术鉴定。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4)《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及合同价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被检查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以上这些方面的规定,对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强化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
(十一)明确了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及规定。《条例》区分不同情况,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设定了具体的处罚条款,这些处罚规定对于《条例》的依法贯彻实施,对于强化工程造价的依法管理,对于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十分必要的。
1、《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按照计价依据的规定计价或者不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结算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额5%的罚款。
责编:ljwzmz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