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۹ʦ۹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二级造价工程师>技巧心得

解答网友们关于合同、FIDIC、清单、工程管理等相关问题

来源:233网校 2010年4月17日
10、网友:国内工程应用FIDIC合同是不是没有市场呀?外地的情况我不知道,但在我们这,都是用的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没有人用FIDIC。在国内应用FIDIC行吗?在国内除了高速公路(一般还是国际贷款)的项目用的FIDIC,国内很多项目,很少用的,可能与中国的国情不符吧。特别是在市政、园林等这些清单不齐全或者不规范的领域,可能都是参考而不是应用。
嘉宾:合同体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体系,仅从表面文件构成上看,就必须是工料规范、工程清单、计量规则、合同条款等综合匹配的一个综合体。国内现在似乎显得不大能接受FIDIC,根本原因是国内工程对工程商业操作还比较局限,理论的认识上也有差距。不过,国家一直在推行工程市场化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规范的推行就是明证,近又出了一个2007版的《标准文件》,对合同体系进行了巨大的调整。这个文件是9部委共同推出,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所以不是FIDIC国内有没有市场的问题,而是要不要跟进历史发展,与时俱进的问题。
11、网友:今天南方一些地区遇到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天气.我想象得到一些施工单位也会因此受到损失,这些损失应由谁来承担担?施工单位能否签证?援引什么条款签证?
嘉宾:一般都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同时要看保险条款。按FIDIC合同,保险条款与不可抗力条款是相互关联的。通常保险条款生效后,不可抗力条款就不能使用。这个合同条款相互关系,你可以看我的《FIDIC施工合同应用技巧》的相关章节。
我对FIDIC合同的感觉,象这次南方的灾害天气,应该是保险条款生效的可能。FIDIC是强制保险的。如果没能保险,所有损失由承包商负责。工程师可以随时对承包商没能保险而进行替代保险,并从承包商任何应得款项中扣回。
国内工程现在也基本是强制保险,所以这样的灾害天气,应该找保险公司,比较合理。
12、网友:我是建设单位的造价人员,请问郝工,在签订合同时,做为业主方的管理人员,如何进行合同策划?就是说一个建设项目,一般不可能是一个合同就能完成所有的工作,往往是要与许多家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中介单位等签订合同。如何考虑这些合同的关联关系,如何策划?请郝工点招。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嘉宾:这个问题就是合同架构问题了,是我第五本书《合同矩阵原理》主要要论述的问题。
一般开发商的合约管理都会在前期制定一个“合约框架表”,只有很小的一张或几张纸头,规定主要项目实施合同的关系,其中主要构成是顾问、承包商及供应商。包括各种政府垄断性行业的合同。一般政府收费就不列入这个合同框架了。国内很多开发商这一点还做得不到位,我已经见到太多起临到招投标了,临时随意性划分合同框架的情况,这个管理,实在说是差太远了
“合约框架表”这个东西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却蕴涵着工程合约管理为深刻的内容。合理的合约框架,不但可以良好的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而且可以以有意识的合约划分,来保证特定工程项目的实现。比如,桩基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相互关系。如果为了工程管理的方便,工程对工期不是太敏感,就可以把桩基划进总包合同。如果项目开发对工程工期很敏感,就可以在工程图纸设计的前期要求设计院先提供桩基图,将桩基划出总包合同,而让两者保持某种关联关系。
合理合同架构设立,与项目开发成本也直接相关。因为项目开发总成本是这些合同价格的集成。如果两个合同之间没有处理好,发生了附加的费用,有可能相关合同价格都没变,但业主为保证两个合同的实现,必须做附加工作,项目开发成本就自然提高了,
关联合同的划分原则,主要是架构清楚,边界清晰。不要留下合同空白,及各合同之间留下相互矛盾的地方。显然,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整合同架框,需要在公司层面上进行一个严密而充分的论证过程。在一些高端的开发商,会将这种论证成果以项目特性标准化。这样就可以减少非常多的重复论证工作。
13、网友:什么是技术红皮书,和技术白皮书?好象还有其他颜色的皮,这些都是什么意思?
嘉宾: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这个就是通常国内所说的“监理合同”,但FIDIC这个合同在国内用得比较少。国内以FIDIC标准来请顾问工程师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这个就是常说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也就是我们工程施工中常用的工程承包合同。这个合同对国内影响满大的,2007版《标准文件》中的合同范本,有着非常深的受这个合同的影响的印记,可惜,07版标准文件的这个合同有着很重大的问题,我已经写过相关的分析文件。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这个主要是采购类合同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分包合同条件在国内说得比较少,但实际上这个分包条件对国内工程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毕竟我们借鉴了那么多红皮书的精神,与总包联系为紧密的分包条件,也应该同时借鉴与引进才对。可惜,这一点上,国内做得非常不到位。
FIDIC-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这个可看做红皮书的简版合同。
14、网友:fidic条件中对保留金的扣留和归还时间有何规定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嘉宾:FIDIC合同条件下的保留支付惯例与国内有相当的不同。国内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按保修期到期后一次付清,多保修期很长的项目比如防水给予中间的一次或者二次的保修金比例支付。FIDIC合同规定接收证书颁发后就要支付首笔40%保留金。接收证书颁发时工程竣工时间并不长,这个时候就支付保留金正体现了“保留金”的担保性质。也即:工程接收可以正常使用了,则保留金的担保项目就相应地要减少。
由于FIDIC合同规定接收证书颁发后就要支付部分保留金,所以FIDIC合同条件下保留金比例就相应地大。一般在5%~10%,比国内惯常的3%质量保证金要大一些。按接收证书颁发即支付首笔40%保留金算,FIDIC合同的“质量保证金”应该是2%~4%。考虑接收证书与竣工之间的时间差距,这实际与我们国家3%的惯例很接近了。
对于“part”及“section”工程,既然先交付,接收证书、缺陷通知期程序相应提前,那相应部分的保留金支付也需要提前。考虑到“part”及“section”工程与相邻工程之间的衔接关系,它们的保留金比例虽然按“part”及“section”工程价值与总工程价值的比率来估价,但支付多到80%。截留的20%,就是为担保“part”及“section”工程与相邻工程的联接。
计算比例不考虑调整的原因,主要是计算这个比例只是为了付款方便,如果把调整也考虑进去,对计算比例值的终影响很小,对实际付款额影响不大,徒增麻烦
15、网友:作为施工单位,在招完标签合同时,如何签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一般签合同时,施工单位好象处于弱势呀,没有话语权.
嘉宾:招完标再签合同,这个做法是错误的。工程合约基准,也是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需要完成要约与承诺过程的重要的部分。实际上,国内常规理念上把合同与清单、预算书、投标书等文件分开来对待,这个本身就是严重的错误。合同本身就应该是招标文件中各种规范、报价书、合同条件等综合要求的完整体现。所以在正式的招投标过程中,除了投标须知之外,其他文件都基本构成合同文件的一个部分。
这个问题的解释在国内是比较混乱的。我在自己的第三本《工程招投标精析及应用技巧》中,专门地就这个问题有论述。
16、网友:作为业主方,在签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要点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嘉宾:招投标交易行为,业主这一方享有天然的主导权。由于清单自定义规则使用的必然性及灵活性,及招标澄清的自由度,以及FIDIC合同给予业主几乎无限的合同变更权利,保证业主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这个说法,基本不能成立。这就好比是皇帝的女儿扔绣球一样,如果你没有事前把所有来接绣球的人都了解透,没有安排好把绣球扔给那个选定的人的环环节节。结果后扔错了人,那这个谁都不怪,只能怪自己。
17、网友:老总和施工单位关系好,这时,我做为甲方代表如何同施工单位签合同.
嘉宾:严格说这个不是合同问题,而只是作为特定的下属,如何完成本职工作的问题。不过,即然有人提出了,也简单谈点个人看法,供参考吧。
你的老总如果是私营老板,那没得说,肯定做好本职工作,至于后老板要放多少,老板说了算。你这块是一点儿都没有。
如果你的老总是独立经理人,上对国资或董事负责,这个问题就比较大了。人事上的这种平衡历来是比较烦的。我个人倾向于如果老总有明确指令,则在原则之下,能放就放;如果老总没指令,那就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如果老总指令难以实现,那就合同签批单上写明原因,让合同去流转好了。大家都签了字,出了问题,也不归你一个人负责。
18、网友:FIDIC文本约定,未经工程师同意不得分包。除此以外,在中国还有那些分包,即便适用FIDIC文本,同样导致分包无效?
嘉宾:不知所指即便适用FIDIC文本,会导致分包无效是什么概念?FIDIC合同的应用,要求不象国内合同,一本“建设部推荐范本”包打天下。FIDIC合同的使用,发包人都应该按工程的特性,对合同专用条款做出相对于工程个性化的修改。这其中分包资质问题、分包地区准入审批等,都应该被考虑到。所以我个人认为,所谓在FIDIC文本下,导致分包无效这个说法不能成立。除非你是无视国家规定,而象建设部推荐合同包打天下一样,死搬FIDIC通用条款,来完成特定的分包工程。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国内还有另一种情况,是招投标办有“不得解体分包”的规定,所以有时会有一种FIDIC认为正常的分包,在国内就会被定性为“解体分包”而不被承认。比如桩基,有时政府监管部门就会要求不得从总承包合同中独立分包。个人认为国家对工程的这种硬性规定没什么道理,也没什么好处。桩基本来就是在施工总承包之前确定的,硬要把桩基施工放入总承包,往往意味着项目施工就得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让施工图出齐,招定总承包之后,再桩基施工。这显然地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但是就是这种情况,同样也应该在总分包合同中定义好。而不能以FIDIC的便利,就无视政府的这种硬性要求。符合当地法令,也是FIDIC的硬性条款之一。
19、网友:境外承包商未取得中国从业资质承包工程,其签订的FIDIC合同是否有效?未为么?
嘉宾:这个问题同样不是合同问题了。应该属于国家对外资企业准入规定的范畴。一般来说,国家对这种企业的准入,与项目投资主体,与当地特殊法令等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这个问题应该以地区区别对待。
相关推荐造价员报价的认识及策略运用
责编:ljwzmznd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