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 |||||||||||||||||||||||||||||||||||||||||||||
(第1号) 现将2008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体安排 2008年我会拟举办资格考试八次。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公布如下: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范围内选择参加考试。3、7、9、11月的随报随考将根据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个城市的实际情况设置报名科次上限。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2008年7月以前(含7月)考试的大纲和教材使用2007年版。9月以后(含9月)考试使用2008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及教材出版、发行等事项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另行公告,考生届时可至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link.233.com/19011查阅。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其他说明 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在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八、考试咨询电话 021-61651128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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