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四
(证券投资咨询行业职业规范)
1.独立诚信原则:是指执业者应当诚实守信,高度珍惜证券分析师的职业信誉;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坚持独立判断,不因上级、客户或其他投资者的不当要求而放弃自己的独立立场。
2.谨慎客观原则:是指执业者应当依据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和其他合法获得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审慎、客观地提出投资分析、预测和建议。分析师不得断章取义,不得篡改有关信息资料。
3.勤勉尽职原则:是指执业者应当本着对客户和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与投资分析、预测及咨询服务相关的一切问题进行尽可能全面、详尽、深入的调查研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遗漏与失误,切实履行应尽的职业责任,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规范的专业意见。
4.公平公正原则:是指执业者提出建议和结论不得违背社会公众利益。证券分析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执业过程中所掌握的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故意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存在重大遗漏、虚假信息和误导性陈述的投资分析、预测和建议。5.2009年1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依据《证券法》规定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要点五
(各国投资联合会及((国际伦理纲领、职业行为标准》)
一、投资分析师的总要求
1.诚实、正直、公平。
2.以谨慎认真的态度,从道德标准出发进行各
种行为,包括对待公众、自己的客户、潜在的客户、雇主、雇员以及其他投资分析师等。
3.努力保持和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和竞争力,掌握和应用所有本职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包括《国际伦理纲领、职业行为标准》以及本国或地区的准则。 。
二、投资分析师道德规范三大原则
1.公平对待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原则,是指投资分析师应该在进行投资推荐、原先的投资建议更改、进行投资行为三种情况下,在公平对待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方面负有持续责任。
2.独立性和客观性原则,是指投资分析师在进行
投资推荐或采取投资行为时,应该用合理的谨慎以及判断力来达到和维持独立性与客观性。
3.信托责任原则,是指在处理与客户关系时,投资分析师应该合理谨慎地决定他们的信托责任,并在实际工作中对客户承担这些责任。
三、投资分析师执业行为操作规则
1.在做出投资建议和操作时。应注意适宜性。
2.合理的分析和表述。
3.信息披露。
4.保存客户机密、资金以及证券。
四、投资分析师执业纪律
1.禁止不正确表达。
2.利益冲突的披露。
3.交易的优先权。
4.自行交易。
5.禁止利用非公开信息。
6.禁止剽窃。
五、投资分析师的责任
投资分析师负有监督、审计以及影响其他人行为的责任,来禁止各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职业道德标准的行为。另外,投资分析师负有告知雇主有关国际和国内职业道德标准的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制裁和冲突。
【点拨1】2011年新大纲将《国际伦理纲领、职业行为标准》对投资分析师行为标准的主要规定内容由“了解”变成了“熟悉”,并删除了“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的修订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