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的财务指标应满足的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债券
1.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要求: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只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证券公司债券的条款设计:公开发行的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定向发行的债券应当采用记账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份面值为50万元,每一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不得低于面值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