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在债券全价交易的情况下,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是分解的。
2、对于开放式基金,其卖出价高于单位净资产,而买入价低于单位净资产。
3、各种金融期权均可再分为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
4、股票期权包括股票证券交易的价格。
5、证券交易所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
6、在证券市场发展的早期,柜台市场是场外交易的主要形式。
7、在场外交易市场上,交易活动呈现非集中性。
8、证券我易所根据硌项法律、法规、规定对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实质审查。
9、有形席位属于场外报盘
10、有形席位和无形席位的本质区别是报盘的方式不同
11、证券交易所为了保证证券交易正常有序地进行,一般规定会员的席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或退回。
12、证券经营机构的交易风险一般是指证券经营机构的在证券买卖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13、证券公司应该从每年的营业额中提取交易结算风险准备金。
14、证券交易风险的自律管理包括足额保证金制度、风险准备制度和坏帐准备等方面内容。
15、委托人在得到证券经纪商同意后可以透支。
16、如果受托人没有根据委托合同限定的证券种类、数量、价格、期限代理买卖,委托人可拒绝接受交易结果,要有权要求受托人给予赔偿。
17、委托指令在有效期内,如果委托指令未能成交或未能全部成交,证券经纪商应继续执行委托。
18、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证券经营机构可利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客户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活动。
19、证券经纪商可以将客房股票借给他人做担保物。
20市场禁入者可以开立基金帐户。
21、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析股发行方式同属网下发行。
22、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与某一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后,该机构为该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唯一交易点。
23、投资者存放在证券经营机构处的资金可在营业时间随时提取。
24、零数股委托只适用于卖出股票,而不适用于买入股票。
25、买卖证券时市价委托有价格上的限制。
26、电话转委托是指投资者的委托要求经过证券经纪商中转后进入证券交易所,证券经纪商根据电话委托内容代为填写委托书,委托人在成交后进行交割时补办签章手续。
27、机构投资者的经办人必须与法人代表的授权人一致。
28、证券经营机构对证券委托买卖所进行的同一性审查,指的是委托人、证件与委托单之间一致性的审查。
29、证券经纪商将客户委托传送至交易所撮合主机,称为申报或报以盘。
30、根据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可接受超大型过涨跌限价的委托。
31、证券经营机构在申报竞价时,须一次完整地报明买卖证券数量、价格及其他规定的因素。
33、对委托人撤销的委托,证券经营机构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34、在证券买卖撮合中,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5、集合竞价是交易所电脑主机对开盘前接受的全部委托进行集中处理的过程。
36、如果满足集合竞价价格决定条件的价位有多少,深交所则选择离上日收市价最近的价位。
37、在连续竞价条件下,部分成交的委托剩余部分不再有效。新股竞价发行的成交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
38、新股竞价发行的成交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
39、新股上网竞价发行时,将规定每一股票帐户的具体认购限额。
40、在采用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时,若多次申购,则全部申购均视作无效。
41、在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下,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42、配股缴款的过程是老股东行使优先认股权的过程。
43、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配股缴款时证券经营机构不得向客户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
44、根据规定,目前我国证券经营机构收取委托手续费必须按统一标准执行。
45、印花税由证券交易的买卖双方分别产付。
46、证券营业部为机构开设人个人资金帐户时,根据实名制原则,应验明个人的身份和资金来源。
47、信用交易风险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在代理业务中由于给予客户融资券而可能其带来的损失。
48、证券营业部的保障系统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给投资者所带来的损失,可不必承担赔偿的责任。
49、开户数理风险是由于开户数量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而造成的风险。
50、券自营业务买卖的对象上市证券,还包括非上市证券。
51、与经纪业务相比较,自营业务在匀易行为上具有非独立性。
52、证券经营机构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具有同样的风险性。
53、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承销过程中没有自营买卖。
54、内幕交易指的是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55、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混合失利市场院操纵行为之一。
56、采用净额清算时,同一清算期发生的不同种类证券的买卖价款不得合工计算。
57、净额清算也就是差额清算。
58、清算与交收的最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发生财产转移。
59、例行日交收是指证券买卖双方交易达成之后,于下一营业日进行证券的收会付,完成交收。
60、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引起的非交易过户免征用印花税。
61、券回购交易实际上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62、以券融资方的申报方向为卖出。
63、以券融资就是债券持有人将手中持有的债券作为抵押品以取得一定资金的行为。
64、回购所得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本投资、但可以短期用于期货市场投资。
65、收益率在债肆回购交易中对于以券融资方面而言代表其固定的收益。
66、所谓标准品种是指不分券种、只公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信化债券回购交易品种。
67、回购业务到期反向成交时,还需要进行反向申报。
68、券营业部员工的培训形式有在职培训和脱产培训。
69、客户资金是指投资者为进行下券的买卖而事先存放于其在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专户中的资金。
70、支票等重要票据,应确定由一名出纳员专人保管,停业时间锁入保险箱内;印鉴、支票专用章要确定一名会计人员专人保存,平时要注意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