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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证券交易》预测试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10年3月2日
31.【答案】A
【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进行配股操作时应按上市公司的送配公告,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根据每个股东股票账户中的持股量,按照无偿送股比例,自动增加相应的股数并主动为其开立配股权证账户,按有偿配股的比例给予相应数量。
32.【答案】C
【解析】市场风险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同时自营业务的风险性或高风险特点也主要是指市场风险。
33.【答案】B
【解析】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34.【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系统的功能,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在监控系统中设置相应的风险监控阀值,通过系统的预警触发装置自动显示自营业务风险的报考变化,提高报考监控效率。
35.【答案】C
【解析】禁止内幕交易的主要措施包括:①加强自律管理。主要措施有: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自觉地不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自营买卖,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与自营业务决策的人员分离;严格保密纪律,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从业人员不泄露、不利用内幕信息,非参与企业服务的人员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加强员工内部管理,严禁从业人员炒买炒卖股票;同时,也严禁为他人的证券交易提供不符合国家法规和证券公司制度规定的便利,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②加强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则严肃处理。
36.【答案】C
【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使用实名证券自营账户;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37.【答案】D
【解析】D项属于柜台自营买卖的特点。
38.【答案】D
【解析】证券公司在买卖证券时,是通过交易所买卖还是通过其他场所买卖,由证券公司在法规范围内依一定的时间、条件自主决定。
39.【答案】D
【解析】《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对其证券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不依法分开办理,混合操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40.【答案】C
【解析】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41.【答案】C
【解析】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本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与本公司或资产托管机构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应当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事后告知资产托管机构和客户,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前述证券的资金,不得超过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3%。
42.【答案】D
【解析】汪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合同、客户资料、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和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销毁。
43.【答案】A
【解析】A项禁止行为应为“自营业务抢先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损害客户利益”。
44.【答案】C
【解析】证券公司未经批准,用多个客户的资产进行集合投资,或者将客户资产专项投资于特定目标产品的,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5.【答案】C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①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②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③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④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46.【答案】C
【解析】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①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证100指数成分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②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③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④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47.【答案】B
【解析】机构客户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时,应向证券公司提交的材料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④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加盖公章的预留印鉴卡;⑥机构普通资金账户卡(或开户协议原件)、普通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⑦填妥并加盖机构公章的“信用证券账户开户申请表”、“信用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⑧加盖银行章的专用于信用交易的银行账户;⑨
银行及机构盖章的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B项属于个人客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48.【答案】C
【解析】C项属于客户需要载明的信息之一。
49.【答案】C
【解析】A项为融券专用账户记录的内容;B项为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内容;D项为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记录的内容。
50.【答案】D
【解析】全国银行间债券质押式回购期限最长为365天。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动用质押的债券。回购到期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额返还回购项下的资金,并解除质押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展期。
51.【答案】C
【解析】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
52.【答案】D
【解析】在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
53.【答案】D
【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等11个回购品种。
54.【答案】A
【解析】目前,具有结算代理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和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
55.【答案】D
【解析】可用余额的计算公式为:

如可用余额小于零,结算参与人必须在T+1交收前补足差额;可用余额大于零时,即为该账户当前可以划出的最大金额。
56.【答案】D
【解析】根据《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债券回购交易按投资者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结算参与人应当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向中国结算公司申报提交或转回质押券。
57.【答案】B
【解析】《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规定,对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进行回购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和其他债券,由中国结算公司在每星期三收市后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品种(该星期新上市的债券除外)在下一个有交易安排的星期(有交易安排的星期指该星期至少有1个交易日未休市)分别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58.【答案】A
【解析】波动率的计算公式为:波动率=(上期最高收盘价一上期最低收盘价)“(上期最高收盘价+上期最低收盘价)÷2]。
59.【答案】D
【解析】ABC三项属于T+1滚动交收。
60.【答案】B 【解析】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人证券时,客户需事先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用有价证券充抵),同时将融资买人的证券作为对证券公司的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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