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C。【解析】在实践中,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如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等)三种类型。
2.AC。【解析】报价驱动和指令驱动这两种交易机制有着不同的特点,指令驱动的特点有:(1)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直接决定;(2)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报价驱动的特点有:(1)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2)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3.ABCD。【解析】证券交易所要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其中重要的一环是制定具体的会员管理规则。这一规则的内容包括总则、会员资格管理、席位与交易权限管理、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等。
4.BC【解析】A选项应为依法设立且满1年;D选项应为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受到处罚的情形。
5.AD。【解析】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是专门为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即B股,也称境内上市外资股)而设置的。B股账户按持有人可以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6.CD。【解析】根据委托交易的数量,委托可以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前者是指委托买卖证券的数量为1个交易单位或其整数倍;后者是指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数量不足1个交易单位的情况。
7.CD。【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债券交易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 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 000元标准券为1手。
8.ABC。【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2)增发上市的股票;(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4)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9.BCD。【解析】A选项应为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
10.ACD。【解析】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故B选项说法错误。ACD选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
11.ABCD。【解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应分类指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应分类指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深证A股指数、中小企业板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深证基金指数。
1 2.ABC。【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系列指数根据巨潮指数的分类,有成分股指数和综合指数两大类,成分股指数包括宽基/规模指数、风格指数、主题指数、行业指数和策略指数五类,综合指数则包括市场指数、行业指数和其他三类。深证成分指数、成分A股指数、成分B股指数、深证100指数等属于成分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中小板综指、创业板综指等属于综合指数。公布的基金价格指数有深市基金指数。
13.ACD。【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特别停牌的,根据需要可以公布以下信息:(1)成交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人、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2)股份统计信息;(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披露的信息。
14.BCD。【解析】A选项中乙方应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15.BD。【解析】境内自然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由客户本人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16.ABD。【解析】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下列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2)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3)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4)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5)证券投资顾问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证券公司应当通过营业场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第(1)、(2)项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监督。
17.ABC。【解析】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结合客户的资产状况,可将客户类型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和积极型。
18.ACD。【解析】B选项应为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
19.AD。【解析】技术风险主要来自于硬件设备和软件两个方面。硬件设备方面主要是由于硬件设备的机型、容量、数量、运营状况及在业务高峰时的处理能力等方面不能适应正常行情传送、证券交易和银证转账需要,不能有效及时地应付突发事件。软件方面主要是软件的运行效率、行情传送和业务处理速度及精度不能满足业务需要,可能造成行情中断、交易停滞、银证转账不畅等。
20.AD。【解析】股票网上发行方式的类型有网上竞价发行与网上定价发行。
21.ABCD。【解析】四个选项的内容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规定。
22.ABCD。【解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投资者在ETF募集期间,认购ETF的方式有场内现金认购(网上)、场外现金认购(网下)、网上组合证券认购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投资者办理证券交易所ETF份额的认购、交易、申购、赎回业务,需使用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
23.AB。【解析】在股份转让期间,报价系统通过专门网站和代办股份转让行情系统发布最新的报价和成交信息。报价信息包括委托类别、证券名称、证券代码、主办券商、买卖方向、拟买卖价格、股份数量、联系方式等;成交信息包括证券名称、证券代码、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方代理主办券商和卖方代理主办券商等。
24.BCD。【解析】证券公司应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业务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自营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自营业务。
25.BC。【解析】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的客户资金存管指定商业银行代理推广。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6.AD。【解析】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间,严禁证券公司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7.AD。【解析】集合计划审计报告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提供,并报送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8.AB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主要享有如下权利:(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投入资金占集合资产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2)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知情的权利。按合同约定承担投资风险是客户主要承担的义务之一。
29.BD。【解析】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交易权限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下列材料:(1)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2)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3)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4)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0.ABC。【解析】D选项属于分支机构的职责。
31.ACD。【解析】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应遵守:合法合规原则、集中管理原则、独立运行原则和岗位分离原则。
32.AD。【解析】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人证券;客户融资买人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
33.ACD。【解析】B选项为业务管理风险的概念。
34.ABCD。【解析】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的内容由回购双方约定,一般包括成交日期、交易员姓名、融资方名称、融券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期限、回购利率、债券面值总额、首次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交割日、到期交割日、债券托管账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交割方式、业务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等。
35.AC。【解析】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发生违约.对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最终仲裁或诉讼结果报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
36.ABC。【解析】截止到2010年5月底,上海证券交易所用于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券种有“04国债(10)”、“05国债(1)”、“05国债(4)”、“05国债(5)”、“06国债(4)”等10只国债,回购期限设定为7天、28天和91天。
37.ABD。【解析】其他变更登记包括证券司法冻结、质押、权证创设与注销、权证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或回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或赎回等引起的变更登记。
38.ABC。【解析】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时,严禁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这种交易严重违背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造成证券收益异常分配,既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又破坏证券市场的稳定。
39.CD。【解析】C选项应为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D选项应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40.ABC。【解析】上月证券买入金额包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基金、ETF、1OF、权证、债券以及未来新增的、采用净额结算的证券品种的二级市场买人金额、债券回购初始融出资金金额和到期购回金额,但不包括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金额。
41.BCD。【解析】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证券交易的方式有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
42.AB。【解析】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后应按“时间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
43.ABCD。【解析】成交申报应包括的内容有证券代码、证券账号、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方向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44.ACD。【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45.AB。【解析】证券经纪商与客户之间不存在从属或依附关系。但是,要开展经纪业务,证券经纪商首先必须与客户建立具体的委托代理关系。
46.ABCD。【解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交易的债券产品除ABCD项外还有:(1)地方政府债;(2)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融资和融券交易;(3)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债券交易品种。
47.BCD。【解析】分支机构提供较为被动的分销方式;我国证券公司的营销渠道基本上是直接营销渠道;证券经纪人具有直接营销渠道的性质。
48.ABCD。【解析】除ABCD项外,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还有:(1)加强经纪业务营销管理;(2)严格执行经纪业务操作规程。
49.ABD。【解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实行每周5次的转让方式:(1)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3)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
50.CD。【解析】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及其配偶成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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