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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讲义: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2014年3月23日作者:【卢瑜】

  (三)上海交易所买断式回购风险控制措施

  1、履约金制度(重点 )

  履约金制度与银行间市场保证金及保证券制度的比较:

  (1)上海交易所买断式回购:双方均需缴纳履约金

  银行间市场:是否引入保证金或保证券由交易双方协商。

  (2) 上海交易所买断式回购:履约金比率由交易所确定

  银行间市场:保证金或保证券的金额也由双方协商。

  (3) 上海交易所买断式回购:履约金到期归属按规则判定

  银行间市场则没有此类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按约履行,履约金返还各自一方。

  单方违约,违约方的履约金交守约方所有。

  交易双方均为违约。双方各自缴纳的履约金划归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并免除双方的实际履约义务。

  (4) 上海交易所买断式回购: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只以支付履约金为限,实际履约义务可以免除;

  银行间市场:保证金或保证券处置后仍不能弥补违约损失的,一般情况下守约方可以继续向违约方追索。与此相对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到期日闭市前,融资方和融券方均可就该日到期回购进行不履约申报。

  2、仓位控制(重点)

  机构投资者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必须拥有足额的资金或相应的国债。每一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单一券种买断式回购未到期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券种发行量的20%。累计达到20%的投资者,在相应仓位减少前不得继续进行该券种的买断式回购业务。

  例题.进行买断式回购时,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 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 )。

  A.80%

  B.100%

  C.120%

  D.200%

  【答案】D

  【解析】《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量的20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清算原则

  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进行。

  例题.关于我国证券回购的报价方式,说法正确的有( )。(1分)

  A.证券回购交易双方在报价时,直接输入资金年收益率的数值,可省略百分号

  B.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对小报价变动单位的规定有所不同

  C.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申报价格小变动单位为0.001或其整数倍

  D.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价格小变动单位为0.01或其整数倍

  【答案】ABD

  【解析】C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申报价格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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