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权证(新)
定义: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其间内或特定日期内,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一)权证的分类:
1、按基础资产分类:股权、债券以及其它类权证
2、按基础资产的来源:认股权证、备兑权证
3、按持有人权利划分:认购权证、认沽权证
4、按行权的时间分类:美式权证、欧时权证、百慕大式权证
5、按全权证的内在价值分类:平价权证、价内权证和价外权证
(二) 权证的要素
1、权证的类别
2、标的
3、行权价格
4、存续时间
5、行权日期
6、行权结算方式
7、行权比例
(三)权证的发行、上市与交易
1、权证的发行
(1)通过专用账户提供并维持足够数量的标的的证券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标的的数量=权证上市数量*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履约担保的现金金额=权证上市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2)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履约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2、权证的上市与交易 T+0回转交易
六、 可转换证券
(一)可转换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
1、定义: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其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是长期的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
2、分类: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优先股票
发行者的意义:节约发行费用(债券的利率或优先股的股息率可以低于同类信用债券),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吸引机构投资者(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准投资普通股票,但可转换证券属于债券或者优先股票,目前我国没有可转化优先股)
投资者的意义:在一定范围内规避风险但又不回避收益的选择权
3、可转换证券特征
(1)是附有认股权的债券,兼有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征
(2)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持有人具有是否转换的权利;发行人具有是否赎回的权利
(二)可转换证券的要素
1、有效期限、转换期限、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有效期限:债券发行之日至偿清本息之日的时间
转换期限:转换起始日至结束日。
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的最短期限为 3 年,最长为 5 年,发行后 6 个月可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息率)是指可转债券作为一种债券的的票面年利率(或优先股息率),利率由发行人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
3、转换比例、转换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转换比例 * 转换价格 = 可转换证券面值
4、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赎回是发行人提前赎买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债券。前提往往是公司股票价格连续高于转股价格一定幅度
回售是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卖给发行人
5、转换价格修正条款:由于公司送股等原因导致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需要调整转化价格
(三)可转换债券的价值和价格
1、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
2、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
投资价值:公式和实际计算
理论价值:只有当股票价格上涨至债券的转换价值大于债券的理论价值时,投资者才会行使转换权
3、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平价); 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升水);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贴水)
第四节 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一、存托凭证
(一)存托凭证定义
定义:一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 - 股票或者债权 - 的可转让凭证
存托凭证涉及三个关键机构:存券银行、托管银行以及存券信托公司
形式: ADR-GDR-IDR ,其中, ADR 和 GDR 在法律、操作和管理上相同,区别在于营销方向;而 GDR 是一种或多种非美国货币计价,且以不记名方式发行
(二)美国存托凭证的有关业务机构
1、存券银行
首先,作为 ADR的发行人,在 ADR 的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托管银行。在基础证券解入托管帐户后向投资者发出 ADR ; ADR 被取消后,指令托管银行把基础证券重新投入当地市场。
其次,在ADR交易过程中, ADR 的注册和过户、安排存券信托公司保管和清算、通知托管银行变更、派发红利利息、代理行使权利
第三,存券银行为 ADR 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是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附属银行或者代理银行
职责:负责保管 ADR 所代表的基础证券;根据存券银行的指令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 ADR 发行国;向存券银行提供当地市场信息
3、中央存托公司:是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 ADR 的保管和清算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种类
1、无担保的 ADR :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不参与,存券协议只规定存券银行与 ADR 持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不存在
2、有担保的 ADR :由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承销商委托存券银行发行。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 ADR 和美国 144 规则下的私募 ADR 。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运作惯例,美国的相关法律对其有不同的要求。
一级有担保 ADR 可以向 SEC 申请豁免,不编制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而 144A 私募 ADR 不需要到 SEC 注册,可以在合格机构投资者范围内筹集资金。
(四)美国存托凭证优点:
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3、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
(五)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
1、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步骤
①投资者指令经纪人购买 ADR
②经纪人指令基础证券所在地经纪人购买证券并将其解往存券银行在当地的托管银行
③经纪人在当地市场上购买
④存入当地的托管银行
⑤托管银行解入证券后通知美国的存券银行
⑥存券银行发出 ADR ,交给经纪人
⑦经纪人将 ADR 存入信托公司或投资者,同时向当地经纪人支付外汇
2、美国存托凭证ADR 的交易
(1)市场交易:美国市场的 ADR 持有者之间的买卖,在存券银行过户,在存券信托公司清算
(2)取消:国内无买家时,委托基础证券发行国的经纪人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