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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发行与承销习题第十二章:资产重组

2014年11月12日来源:233网校
  三、判断题(判断以下各小题的对错,正确的选A,错误的选B,不选、错选、放弃均不得分。)
  1.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1年,不得不连任。(  )
  2.并购重组申请人如果认为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与其存在利害冲突或者潜在的利害冲突,可能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可以在报送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求有关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予以回避的书面申请。(  )
  3.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可以弃权。(  )
  4.并购重组申请通过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后,有证据表明并购重组申请人、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对并购重组申请的判断,且隋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核准。5.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意见中采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的,仍然应当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其采用的专业意见的内容,但无须对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所形成的结论负主页。(  )
  6.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可以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意见。(  )
  7.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同时作出公告。(  )
  8.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符合关于完整经营实体的规定且业绩需要模拟计算的,不得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将本次重组方案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
  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实施重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后,上市公司导致原重组方案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及时出具核查意见,予以公告。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
  10.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因重大资产重组的市场传闻发生异常波动时,如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以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1.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2.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13.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成为持股型公司的,作为主要标的资产的企业股权应当为控股权。(  )
  14.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大股东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由事后调整到了事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行为将更具有灵活性。(  )
  15.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5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  )
  16.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说明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理由,并予以公告。委托人应当在10天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  )
  17.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自律管理。(  )

  考点速记:2014年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速记汇总(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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