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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基础讲义1-40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21日

  第七节

  1.上网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现行(委托买人股票)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的股票发行方式。(重点内容,判断题)

  2.上网定价发行具有(成本低)和(发行速度快)的特点。(多选题)

  3.上网定价发行具体处理原则为:(单选、判断,注意与上网竞价区别,竞价根据申购量确定发行价;定价是在发行价一定的条件下确定哪些人申购成功)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由证券交易所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报号,连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每一中签号认购1000

  4.上网定价发行方式下,申购资金的流动程序:(选择、判断)

  第八节

  1.目前规范法人配售的文件是(《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单选)

  2.发行公司有权选择股票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后总股本在4亿元以下的公司亦可采用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配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判断)

  3.拟采用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配售方式相结合发行股票的公司,须将方案报证监会核准后才可实施。(判断)

  4.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配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的条件与要求是:(多选、判断,重点内容)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充分考虑上市后该股票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的比例,法人配售一般不应少于50万股;

  (2)对于一般法人配售的股票,自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3)与发行公司有股权关系或为同一企业集团的法人不得参加配售;

  (4)法人不得同时参加配售和上网申购;

  (5)配售前,发行公司须向证监会出具承诺函,保证在配售过程中,不向参加配售的法人提供任何财务资料和补偿。

  5.发行人可参与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但不应参与对—般法人投资者的选择。主承销商根据公开募集文件中规定的分配原则和方法,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判断,注意一般法人投资者不是由发行人选择的)

  6.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比照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加预约申购。已获配的法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得同时参加上网申购。(判断)

  7.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时间不少于(6个月)。发行人应保证使其股票发行(1年后),可随时(流通的股票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25%),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不少于15%)。(单选、判断)

  8.对法人的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的上网发行为同一次发行,须按同一价格进行。(判断)

  9.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可制定一个发行价格区间,报证监会核准,根据推介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如果最终发行价格在报批的价格区间之外,须报证监会重新核准。(判断)

  10.在采用法人配售和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下,发行量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1)开始不确定上网发行量,先配售后上网;

  (2)开始确定上网发行量,配售和上网分别进行。

  11.“回拨机制”指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确定价格,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根据一般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对法人投资者和对一般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招股意向书中,规定(拟向法人配售的比例),同时规定(当一般投资者上网申购的超额认购倍数达到不同倍数时对法人投资者和对一般投资者相应的股票分配量)。对法人投资者的配售量最低可调减至(0股)。一般投资者上网申购超额认购倍数及股票分配比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充分分析市场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判断)

  12.发行量在(8000万股)以下又坚持使用法人配售发行方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必须设计并采取“回拨机制”。(单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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