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一)网上披露
1.2001年1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招股说明书网上披露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删1)13号,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按照拟上市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其指定网站上披露招股说明书。(单选、判断)
2.股票发行前,主承销商须在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的当日上午(10:00)之前但不得早于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日之前将招股说明书正文及部分附录和必备附件在拟上市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公布。这里的附录和附件包括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如有),如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还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单选披露时间要求,多选附录种类)
3.主承销商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新股招股说明书的网上披露工作。(判断)
4.发行人可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其他网站和报刊,但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报刊的披露。(判断,即可以在多个网站上发布招股说明书,只是时间上有先后要求)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要求
1.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判断,注意发行人的责任是“承诺”,主承销商是“确认”)
2.主承销商应受发行人委托配合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并对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判断,注意发行人的责任是“承诺”,主承销商是“确认”)
3.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验资人员及其所在的中介机构等应(书面同意)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的内容。(判断)
第六节
(一)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1.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原则是“发行人将一切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投资决策”。(单选)
2.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包括(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正文)和(附录和备查文件)。(多选)
3.招股说明书的封面类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载明内容 | |
封面 |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字样;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 |
书脊 |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字样 |
扉页 |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数、每股面值、每股发行价格、预计发行日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主承销商、正式申报的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发行人董事会声明;审计风险提示 |
目录 | 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
释义 | 对投资者理解有障碍及有特定含意的术语作出释义 |
(二)正文
1.招股说明书正文的必要记载事项有:(多项选择题,注意如果需要考生对每项内的具体包括哪些项目做出选择时,则应紧紧围绕着题目中的关键词,选择与之相关的项目,下面的题目分别是对每一项内容应该披露的信息要点)
(1)概览;
(2)本次发行概况;
(3)风险因素;
(4)发行人基本情况;
(5)业务和技术;
(6)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8)公司治理结构;
(9)财务会计信息;
(10)业务发展目标;
(11)募股资金运用;
(12)发行定价及股利分配政策;
(13)其他重要事项;
(14)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