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指导

2013年证券发行与承销知识点:投资银行业务资格

来源:233网校 2013年2月3日

  知识点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再符合其他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

  通过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8项,了解)

  新增:保荐代表人调任本公司直投子公司人之后保荐代表人资格问题。

  1.保荐代表人调任本公司直投子公司任职后,可以保留其保共保荐代表人资格,但不能执行保荐业务,即不能签字推荐项目。保荐代表人在本公司内部其他部门兼任职务。比照执行。

  2.按照保荐办法的规定,保荐代表人任职机构和职务等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书面报告。

  3.如违反上述规定,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将根据保荐办法采取监管措施。

  精选推荐:2011-2013年证券免费在线模拟试题与答案
  2013年证券从业考试全面复习指导专题23套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试题与答案
  233网校为帮助考生更好的备考复习,重点把握各个知识点,针对各个科目,重磅推出考试章节习题。同时,提供免费在线估分
  课程辅导招生
  为方便广大学员充分备考,233网校“2013年证券从业HD高清课件”开始招生,辅导课程:证券VIP班,套餐班,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

相关阅读

֤ȯҵʸ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