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出具的专业报告。该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该报告不涉及国有资产的,须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确认后生效。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的l年。资产评估报告由封面、目录、正文、附录、备查文件五部分组成。
六、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
(一)审计报告的内容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标题。
2.收件人。
3.引言段。
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6.意见段。
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9.报告日期。
例4-6(2012年3月考题·单选题)
审计报告应由至少( )名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A.2
B.3
C.4 D.
5 【参考答案】 A
【解析】 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两名以上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出具。
(二)审计意见的类型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出具下列审计意见之一的审计报告:
1.无保留意见。
2.非无保留意见。
3.保留意见。
4.否定意见。
5.无法表示意见。
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
盈利预测是指发行人对未来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预计和测算。盈利预测的数据(合并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盈利。 预测期间的确定原则为:如果预测是在发行人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作出的,则为预测时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时止的期限;如果预测是在发行人会计年度的后6个月作出的,则为预测时起至不超过下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止的期限。
例4-7(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盈利预测报告中预测期问的确定原则为预测时起至不超过下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止的期限。( )
【参考答案】 ×
【解析】 本题考查盈利预测报告中的预测期间的确定原则。
八、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是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问题依法明确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工作报告是对律师工作过程、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的详尽、完整的阐述,说明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即律师在为证券发行人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九、辅导报告
辅导报告是保荐人对拟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辅导工作结束以后,就辅导情况、效果及意见向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报告。在辅导工作中,保荐人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出具阶段辅导工作报告,分别向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报送。辅导结束后,保荐人应出具辅导工作总结报告,其内容必须翔实具体、简明易懂,不得有虚假、隐匿。
募股文件除了上述几种之外,还包括保荐人的发行保荐书、公司章程、发行方案、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及项目批文等。有收购兼并行为的,还应提供被收购兼并公司或项目的情况、收购兼并的可行性报告、收购兼并协议、收购兼并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被收购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被收购兼并企业前l年和最近1期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审计报告。此外,主承销商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交的募股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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