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如果中介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已经以其行业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以应有的勤勉和注意对发行人及有关文件进行了审查,仍无法发现欺诈行为,自己也是欺诈的受害者,则可以免责。
16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文件之一。
163、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名单及其简要情况。
164、法律审查必须由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进行操作。
165、暂停上市的公司申请其恢复上市,由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核准。
166、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上市工作
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B股发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67、信誉主承销商考评制度由中国证监会制定
168、可转换债券采用记名无纸化发行方式。
169、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通常做法,采取私募方式不需要使用严格的招股说明书。
170、股票的上市推荐人
上市推荐人应当确保发行人的高级和中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