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发行人披露的招股意向书除不含发行价格以外,其内容与格式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并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32、法律意见书是对公司在发行准备阶段的律师工作过程、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出的详尽、完整的阐述。( )
133、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须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
13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
135、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生效后,如果是因资本过剩而减资,应当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向股东发还股款,或者免除或减少股东缴纳股款的义务。如果是因亏损而减资,则通常由公司按比例注销股份。( )
136、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意见中采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的,仍然应当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其采用的专业意见的内容,但无须对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所形成的结论负责。( )
137、当一个公司减少权益融资时,它的权益融资成本将会下降,融资总成本也将下降,所以,根据净收人理论,降低权益融资能增加企业市值。( )
138、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受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注册。( )
139、市场利率的高低及其变化对国债销售价格起着显著的导向作用。市场利率趋于下降,就限制了承销商确定销售价格的空间;市场利率趋于上升,就为承销商确定销售价格拓宽了空间。( )
140、公司债券没有强制性担保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