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保荐机构资格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已核准的,撤销其保荐机构资格。对提交该申请文件的机构,中国证监会自撤销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受理该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申请。( )
162、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遵循时间性原则来披露风险因素。( )
163、发行人及其承销商违反规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 )
164、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
165、境内上市外资股采取无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 )
166、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新股,不需要保荐人保荐。( )
167、甲欲申请注册登记为财务顾问主办人,但由于他负有500万的未到期债务,因此不能获批准。( )
16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运行3年以上的,应披露最近3年及1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运行不足3年的,应披露最近3年及1期的利润表以及设立后各年及最近1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
169、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
170、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