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债券应组成承销团,承销商应为在中国境外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 )
192、国资委对人民币债券发行利率进行管理。( )
193、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其中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 )
194、相对估值法亦称可比公司法,是指对股票进行估值时,对可比较的或者代表性的公司进行分析,尤其注意有着相似业务的公司的新近发行以及相似规模的其他新近的首次公开发行,以获得估值基础。( )
195、网下网上同时累计投标询价,即网下对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与网上对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同步进行。( )
196、发行人应详细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分开情况,说明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197、原辅导机构退出、辅导对象聘请新的辅导机构的,应当重新签订辅导协议,制定继续辅导的计划。继任的辅导机构和辅导对象应自新的协议签订后4个工作日内,重新履行向派出机构备案的手续。( )
198、股票是可以再分的。( )
199、公开发行证券的,主承销商应当在证券上市后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备承销总结报告,总结说明发行期间的基本情况及新股上市后的表现。( )
200、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